雙雙已經確保獲得中超聯賽第二階段冠軍組的參賽資格,B組的領頭羊上海上港將與緊隨其後的北京中赫國安進行對決,這場對決本應是令眾多球迷期待的精彩賽事,然而比賽焦點卻意外地轉移給了38歲的國際級裁判張雷,他在比賽中的某些判罰不僅引發了關於“失誤和疏漏”的討論,更引來了外界對他“存在偏見”的猜測。他是否受到他人指使做出那個有爭議的判罰,目前還無法確認,然而他在執法時的標準搖擺不定,在當代科技的輔助下變得十分明顯,這僅僅是本賽季中超聯賽中判罰標準不統一眾多事件中的一個。
張雷
外界不能隨意批評張雷“向領導示好”,但非常明顯的“誤判”行為或許會讓“領導”卷入糾紛之中,這同樣會對裁判本人及聯賽裁判工作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和困擾。張雷在“京滬對決”中某些判罰引發爭議的情況,賽後不斷加劇,最終成為社交網絡上的熱門話題。中國足球以這種方式登上熱搜,這或許並非中國足協領導層、裁判委員會所願,也未必是張雷個人所期望的結局。
張雷備受矚目源於比賽第54分鍾那次不判中赫國安點球的裁決。許多人對張雷這次判罰感到震驚,因為他看完VAR回放後,表情依然平靜且充滿自信,接著揮動手臂表示“點球並非必要”。上港外援穆伊是否真的在禁區內犯規了,針對國安外援比埃拉這一點,始終存在爭議。雖然李可先前在禁區內的手臂觸球,穆伊和比埃拉的碰撞場麵,拍攝角度是遠距離的,不過隻要視力正常,大家都能識別出穆伊用膝蓋頂撞的動作。借助如今的技術手段,裁判的判罰過程並不存在所謂的“複雜難解”,更談不上“神秘莫測”,所以可以明白為何有球迷或體育評論員在比賽結束後,對他這次判罰提出了“盲目”的批評。
人們普遍知道,國內外足球裁判的管理機構在評判裁判員判罰是否準確時,主要參考的是規則,而不是個人感覺。假如張雷依照最新的判罰規定,在VAR無法明確判斷動作是否違規的情況下,能夠運用主裁判“最終決定”的權力,那麽在處理李可在禁區內手球的事件中,張雷的執法標準不一致就非常明顯。比如在這場比賽剛開始的短暫時間,上港隊的後衛賀慣在爭搶頭球的時候,似乎對國安隊的外援巴坎布進行了侵犯。
京滬大戰中,兩隊球員多次發生衝突
所謂“疑似”,主要包含兩個層麵的解釋:首先,張雷之所以未被判罰,部分在於擔任視頻助理裁判的另一名國際級裁判李海新,沒有向張雷發出啟動VAR係統的請求;其次,在比賽剛剛啟動,雙方都還未進球,並且各自還在調整比賽節奏的情況下,一些看似犯規的舉動,確實容易被人們忽視。其次,根據影像資料分析,賀慣在爭搶頭球時,手臂似乎碰到了皮球,並且可能用肘部擊打了對方,然而裁判沒有確認這些動作。沒有做出裁決,是否就意味著可以“不再追究”?畢竟,在中場休息之後,轉播機構播放的畫麵非常清楚,不清楚負責判罰的裁判在觀看錄像時會怎麽想。
另有一則判罰情形,更為令人信服。具體發生在第11輪上港同卓爾競技的較量,進行到第24分鍾時,卓爾隊的鋒線球員董學升,在隊友擲出的角球之後,躍起頂球並試圖攻向對方球門,此時上港隊的後衛傅歡,其手臂明顯碰觸到了皮球,並且手臂是張展開來的,從而增大了防守時覆蓋的區域,裁判員張雷在第一時間就認定這不屬於手球行為,即便在視頻助理裁判進行複核之後,他依然堅持了最初的判罰結果。上港和中赫國安兩位穿23號球衣的球員,起跳時動作與觸碰球的姿態極為相似,然而實際遭遇卻存在差異。當這兩段判罰視頻並排展示給張雷時,他該如何進行裁決?
談及執法尺度一致性問題,中國足協裁委會通過賽前各類裁判技能培訓,以及賽區內的集中強化訓練與動員,反複進行過明確指示。不過,一位在崗裁判領域的權威人士指出,盡管國際足聯、亞足聯和中國足協都要求裁判員確保比賽執法標準統一,但實際上卻存在“不統一”現象,其根本原因在於裁判員個人執行能力存在明顯差別。
張雷的裁判執法水平究竟如何?這需要結合他多年來的整體表現進行公正的衡量。他現年38歲,是中國足協名冊上7位國際級主裁判之一,同時也是3名職業裁判員中的成員。張雷能夠取得今天的成就,既有他個人不懈的奮鬥,也離不開中國足協的悉心栽培。張雷是職業足球界中最年輕的主裁判員之一,從2009年賽季開始,他就已經負責裁判中超聯賽的比賽。很有意思的是,他首次執裁的比賽,正是北京國安隊與青島中能隊在該賽季進行的那場對決。
那個時期的中國足球界因為嚴重的權錢交易案件而陷入混亂,一些原先有聲望的裁判因此被繩之以法,中國足球裁判界的信譽一度降至極低水平,張雷,以及馬寧、傅明、王迪等裁判正是在國內裁判工作遭遇嚴重危機時,成為了新一代備受矚目的裁判。
2018賽季張雷榮膺中超最佳裁判員
張雷在這些人之中資曆更深、遭遇更多波折。他於十年前就特殊晉升為世界級裁判,但很快因失誤和疏漏被暫時降級為國家級裁判。直到2017年賽季,依靠此前幾個賽季執裁積累的優異表現,35歲的張雷再次入選國際裁判隊伍,並且同時獲得了亞足聯精英裁判的頭銜。換句話說,他的經驗與才能已經得到了全球範圍的肯定。在國內的裁判同行眼中,張雷能夠在2018年賽季榮獲該年度中超聯賽的最佳裁判稱號,其實也是意料之中的結果。
張雷在2019年年初成為足協首批職業裁判之前,曾在一家公司任職,這家公司就是現在中超聯賽媒體版權和信號製作的合作方。那個時期,中超聯賽VAR技術的引進正處於攻堅期。張雷在判罰領域擁有豐富經驗,其工作便利性使他對足球轉播信號的處理非常熟悉,掌握程度超越多數同行,這為他提升判罰水平,特別是在運用VAR係統時更加出色,創造了有利條件。
這表明,單憑前幾次的爭議裁決,就認定張雷能力不足,這種看法並不客觀。畢竟張雷是國內裁判中公認的專業能力拔尖者,可為何近期在中超聯賽的執裁工作會招致如此廣泛的質疑?有人因此推測,他這麽做是為了向上級領導展示忠誠。
現在必須指出一個情況。現任中國足協主席陳戌源在到協會任職之前,曾長時間擔任某個重要職位。因此,民間出現了關於張雷判罰不公使上港隊受益的“陰謀論”。但真實情況並非這樣。上港隊在本輪比賽麵對中赫國安隊之前,已經以4分的優勢領先,就算本輪輸掉比賽,他們在最後一輪戰勝當代的可能性仍然很高,依然有機會獲得B組第一名。在這個特殊時期,鑒於當代科技高度發達,陳戌源或是相關高層要求裁判執行特定判罰,從道理上完全解釋不了。
這場比賽之前,張雷曾主裁過2019年2月下旬超級杯裏赫國安同上港隊的較量,彼時獲勝的依舊是上港隊。若算上這次對決,中赫國安已經連續七次敗給上港隊了。所以說造成這一連敗紀錄的主要因素,肯定不是上港隊得到了偏袒判罰。從道理上講,張雷也不該專門針對北京的球隊。張雷來自大連市,卻在北京度過少年時代,從北京體育大學完成學業,後來在某個機構任職過一段時間,他的年輕歲月,以及職業生涯的成就,都與北京有著密切的聯係。
張雷為何會陷入公眾爭議之中?一位不願透露身份的裁判界資深人士給出了看法,認為張雷並非出於追求表現或巴結上級,更有可能是意在操縱比賽進程。因為張雷是國內裁判隊伍中難得的傑出裁判,其職業生涯已獲顯著成就,例如榮獲中超最佳裁判稱號,可謂聲名顯赫且收獲頗豐,他完全沒有必要通過製造爭議來博取關注。對於另一個情況,假如某個仲裁者因為顯著的誤判或疏漏引發廣泛爭議,損害了公平競賽,那麽試圖取悅他人反而容易弄巧成拙。個人聲望遭遇嚴重損害之後,仲裁者必須應對的是由此產生的信譽危機。正如這位權威人士所言,是否給上級添麻煩難以斷言,但給自己惹來麻煩卻是現實。
中國足協裁委會對張雷在京滬比賽中的爭議行為會怎樣裁決,比賽結果都不會改變。外界人士,特別是作為比賽參與者的中超俱樂部,之所以在“規則不允許”的境況下不斷控訴裁判,一方麵可能是為了發泄情緒,或者“轉移公眾注意力”作為比賽失利的借口。迫切期待通過反映意見,促使裁判監管機構著力改善裁判員專業能力,借此防止更多不公裁決損害賽事公平性。
本賽季中超聯賽第13輪已經結束,將近一半的俱樂部先後向中國足協就裁判問題提出申訴,在本輪比賽中,除了京滬之間的對決,恒大與蘇寧的比賽裁判馬力負責的部分判罰,特別是他對執法標準的掌控,也招致了雙方的不滿,這表明隨著比賽競爭的加劇,各參賽隊伍都在高度關注裁判的表現。這種過度關注是否合適暫且不論,本賽季中超聯賽第2階段運用了淘汰賽形式,各隊的結局或許會因一輪或單場較量而決定,因此裁判的裁決是否公正就變得極為關鍵。中國足協是否能夠從張雷事件中吸取教訓,改進第2階段裁判工作,這才是更具實際價值的議題。
本賽季中超裁判執法引來頗多爭議
當本國裁判頻繁遭遇質疑時,外界常會建議聘請外國裁判。那麽中國足協是否會安排洋哨判罰中超第二階段比賽呢?足協內部人士26日透露,因現實條件所限,本賽季中超賽事引入外籍裁判執行任務的可行性並不強。主要原因是當前國內外防疫形勢依然嚴峻。我國對外國友人進入國內依然實施嚴格的管理措施。所以,未來中國足球裁判機構大概會繼續借助專業學習、思想教育等手段來提升聯賽裁判水平。對於像張雷判罰標準不統一這類情況,裁判監管機構或許會在裁判員心理狀態上尋找深層原因。而與規範判罰尺度相比,調整裁判心態,對眾多裁判工作者而言更加複雜。
根據消息,當前正值大學開學時段,一些中超裁判同時擔任高校職務,無法獲得假期參與比賽,導致大連、蘇州兩個賽區的裁判數量不足,個別裁判被迫一天內判罰兩場球賽,這也反映出中超裁判的工作負擔和壓力偏大,足協在要求他們公正判罰的同時,也應當關注他們的身心健康狀況。外界在監督裁判員執法工作同時,也有必要給予他們理解與寬容。